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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春鼎劳务服务中心负责居家服务养老(助残)员的劳动人事管理。县财政局负责居家服务养老(助残)员的经费保障。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、培训、考核和人员的调配。乡镇、地区、街道民政科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工作安排,负责本地区居家养老(助残)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安排、检查、统计、信息上报等工作。养老(助残)手机窃听器员设在社区居(村)委会,其工作接受社区居(村)委会监督。任务是依托社区服务站对高龄独居老人和重度残疾人开展居家养老(助残)服务,巡视探访、了解需求,反馈信息,组织、监督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等形式,为老年人(残疾人)的居家养老(助残)做好协调、监督服务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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